監察區議員非紙上談兵 傳至少兩部門派人實地查崗

政治

撰文: 傅流螢

發布時間: 13 小時前

最後更新: 5 小時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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麥美娟昨親赴觀塘區議員余邵倫的街站。(麥美娟fb圖片)

政府對今屆區議會要求高,除了開培訓班,亦增設履職監察機制,包括規定辦事處每周辦公至少40小時。據聞,有關部門會派人赴區議員辦事處實地查崗。

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早前在區議員培訓班話,晚上會看區議員的Facebook,籲要在不同時間「開街站」。麥美娟昨親赴觀塘區議員余邵倫的街站,再「加碼」有新指示,話街站是接觸市民的方法之一,也鼓勵區議員們以不同形式多與市民交流,以了解市民所需,為其排憂解難。有區議員透露,有關部門及民政事務署職員亦不時會「經過」辦事處,看看有否按時辦公,也試過打電話去辦事處遙距查崗。

多區要求文件勿用「要求」 改稱「建議」

區議員要做好「下情上報」角色,為反映民意,多要求加密巴士班次、改善地區設施和警方加強執法等。但有多過一區的區議員透露,提交至區議會的文件,被要求字眼不能使用「要求」或「反對」,曾有區議員在文件中,提及「要求」二字,遭籲更改字眼,改為「建議」。

翻查資料,至少在今屆大埔、屯門和東區區議會的交通運輸委員會,討論文件未見「要求」或「反對」字眼。但改革前的第五屆(2016-2019)屯門區議會交通運輸委員會,隨處可見「要求」字眼,如「要求於屯門開辦運輸署辦事處」,該文件有今屆區議員聯署,如劉業強、陳有海、巫成鋒等。

區議員:定位有變  怎能要求或反對?

不過,各區區情不同,據悉,有關要求也不是鐵板一塊,有區議會可以用「要求」字眼,如九龍城和葵青區議會交通運輸委員會,就有不少文件,仍有「要求」字眼,例如,「要求加強檢查及重鋪九龍城區馬路 避免意外發生」。

有區議員估計,出現不能使用「要求」或「反對」的情況,是因為今屆區議會,由民政事務專員任區議會主席,領導區議會,「你的定位是諮詢架構,你只能建議,你怎能要求或反對他(政府部門)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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